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西柳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药集团”、
“公司”或“发行人”)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持
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届满,广发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何质询和调查。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 赵英阳、李武
情况 内容
联系电话 020-66338888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368.SH
公司简称 柳药集团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 6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朝阳
董事会秘书 徐扬
证券事务代表 韦盼钰
联系电话 0772-256607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 年 4 月 2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广发证券作为柳药集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
机构,指派赵英阳、李武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工作的
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在广发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导》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履行保荐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对柳药集团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
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
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
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况;
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变动情况等。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
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职期间,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的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能够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通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
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并与之
沟通,且能够应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保荐机构有关工
作的顺利进行。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职期间,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勤勉、尽职地开展相
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
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
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督导发行人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
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
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持续
督导期间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柳药集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的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英阳 李 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