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0日完成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现将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立洪先生,1961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授;2015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大数据研究中心副主任;
州市大数据科技项目专家、广东省系统工程学会理事、广东省大数据科技项目专家、
广东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大数据技术专家。2019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也不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均亲自参会,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
其中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未参加会议 会议次数
议次数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
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作用,重点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对外投资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
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
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或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提出反对
或弃权的情形。
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积极开展工作。本人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地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
专业支持。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应出席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提名委员会 1 1
本人认为,2025 年度任期内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出具的
行了有效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职责。
在年审期间,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会议等方
式了解审阅审计范围和方法,沟通问询关键审计事项、独立性及重大风险事项识别
等,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独立性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机会,充分倾听与会中小
股东的意见及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
流;持续关注公司通过上交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咨询电话及电子邮
箱等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情况,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公平性。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
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符合有关规定。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和年
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市场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重点研发项目进度、募投项目进展、对外投资等事
项的汇报。此外,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日常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与本人保持了紧密联系,
通过及时沟通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
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本人认为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的相关要求,重点活动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本次董
事会召开前,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审查评估,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后,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本次续
聘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尹健先生、尹一凡先生、周世勇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沈肇章先生、牛红彬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本次换届选举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人对提名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的
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
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相关议案和资料,认为公司本次制
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尽最大努力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
任期届满离任,在离任前本人已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
司董事会、管理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离任后,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祝愿公司未来取得更加优异的业绩。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立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