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人严格遵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
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
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玥,1980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人员。2001 年至
询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九偲(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宝锐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上海橙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
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以
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
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进行表决,
未对报告期内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任期内公司未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
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就年审
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
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
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
过出席股东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
定,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天。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尤其是利
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现场会议等机会,本人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
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进行现场考察,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就公司未来的经
营发展方向予以探讨,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公司 2025 年度整体运营情况。本人通过通信
及网络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联系,
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经营动态,积极关注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共同
参与公司的治理,认真勤勉的完成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在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前,及时准
确地传递会议文件材料,为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现场交流、
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就本人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对于独立董事给出的意见
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对所有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
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尽职尽责的独立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
任和义务。
(三)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漠洋先生为公
司的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漠洋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
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78 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依据公司所
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且薪酬的考核与发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工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
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并充分利用自身实践经验,严谨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提高董
事会的决策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玥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