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燕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获得西安交通大
学审计专业学士学位,1997 年获得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2 年获得香港
中文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 6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中兴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体系、人事体系、运营体系副总裁;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北京红山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君见投
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负责人;2023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
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的
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
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陈燕 8 8 0 0 0 否 4
东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亲
自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助力公司董事
会科学决策,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除需回避表决议案
外)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3 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或出席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除部分需要
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其他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认真听取了内审部负责人关
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汇报,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对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内审部有
效运作。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沟通,积极推动内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保证公司年度
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并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
明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针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公司反
馈,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并
通过会谈、电话、邮件等方式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战
略规划、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
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
时间共计 18 个工作日。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会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
关资料,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的工
作,为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公司管理层及时向本人汇报生产
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和掌握公司运行动
态,公司董事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均充分征求本人的意见,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公
司均积极予以回应、落实和改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
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
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情况。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保障了公司股
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
制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
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司总经理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对提名的董事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了认真审
查,经审查,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聘任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
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以忠实勤勉、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了良好有效的沟通,持续关注并深入了解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参与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的决策过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建言献策。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