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颜晓斐)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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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依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
极参与公司决策,按时出席各类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决策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下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颜晓斐,男,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
任上海市政工程研究院工程师,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主任科员,资产
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划财
务部副总经理、项目计划部副总经理,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
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600649)副总裁,上海环境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601200)董事长等职。现任上海道禾长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码 688335)
独立董事,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688718)独立董事。
  曾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6 月起任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职务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会和 1 次临时
股东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         通讯参   委托     缺席   列席股东会次
      事会次数    席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颜晓斐      8       8        8     0     0      2
  本人严格依法依规出席上述会议并依法行使表决权,以认真负责、
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
业判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未提出否定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以及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全程出席应参加的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事项并依法表决,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
示:
                                   薪酬与考核委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员会
 独立董事
           应参会   参会   应参会     参会   应参会 参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颜晓斐    8    8        1   1     1   1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
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审议、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等事项开展审议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关
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与交流,全程参加 2 次年报审计沟通会,切实
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还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第一次
会议,就 2025 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
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推进安排。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及 2 次股东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
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于每次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逐一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重点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给
予全方位支持。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了现场办公。同时,本人对公司子公司
进行了项目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此外,本人通过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听取工作汇报等
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
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 16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共发布 4 次定期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所披露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符合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要求。同时,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
编制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现阶段内部控制的
实际运行状况。
  (五) 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本
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质,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
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履职勤勉尽责,严格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合理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
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此,本
人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资料审核与情
况核实,袁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禁止情
形,亦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的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同意推荐袁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
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薪酬方案的议
案》;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总经理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管理需要,对公司拟定的
总经理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该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实
际情况,参考宏观经济环境下市场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制定,严格遵
循公司薪酬管理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对相关议案表示赞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一)履职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
管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履职期间,
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密切沟通,开展积极专业讨论,
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未来工作建议与计划
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为公
司经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建议;同时进一步推动公司董事会规范
高效运作,持续加强与公司各方及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坚决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颜晓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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