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 恒林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笑波)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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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徐笑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从战略管理、组织发展及国际化视野等维度为公司提
供独立见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笑波,曾任阿联酋沙迦美国大学副教授、教授、中国事务主任;
导师、副院长、战略与组织管理系系主任、智能运营管理与市场系系主任;
和谐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安吉县政协委员、苏州市社科联第九次代表大
会代表。自 202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会(简称股东会),
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式参加次              未亲自参加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数                   议
徐笑波     5      5      4     0    0       否      4
  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获取
必要信息;会上,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审慎行使
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 6 月由主任委员调整为委员),并于 2025 年 6
月离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积极履行各项职责。本人任职
期间,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现已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形。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本人
积极发表意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出合理化建
议。审议事项涵盖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内控制度等,切实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
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将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反馈给公司,促进
公司更好地回应中小股东关切。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多种渠道与方式深度参与公
司治理。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多次与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中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参与预审沟通会、年报审计调整沟通会等,围
绕审计重点及关键事项深入交流,切实维护审计质量;听取审计部关于季度及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汇报,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建议,推动内部审计持续优化;
出席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
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协助管理层回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每次会议召开前均会提供会议资
料,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对本人所提问题迅速反馈、积极
解决,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履职条件。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机制
运行顺畅、高效有序,未出现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中心、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交
流。同时,听取审计部季度工作汇报,对内审工作提出优化建议,推动内审与
外部审计形成监督合力。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并累计至 2025 年年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的并累计至 2025 年年末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聘任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针对 2025 年度公司 1 名董事离任及董事会席位由 5 名增至 7 名、相应增聘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履行了审查职责。经核查,相关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其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影
响独立履职能力的情形。
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向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允、合理,薪酬方案符合行业惯例及公司薪酬体系
相关规定与考核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六)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财务报告包
含的信息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
项。
部监督跟踪,形成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
在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本人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其他事项
  五、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恪守《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履职。报告期内,本
人依托战略管理、组织发展与国际化运营等学术背景与实践经验,密切关注公
司治理动态和经营决策,与管理层保持坦诚、高效的沟通,以独立立场参与重
大事项决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优化、现金分红政策落实、对外担保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重点领域。本
人将秉持独立、审慎、勤勉的原则,发挥专业特长,为董事会提供更具前瞻性
和建设性的意见,助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此,本人谨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位同仁在报告期内对本人履职工
作所给予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表示诚挚感谢!
  特此报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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