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严多林)
作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在工作中恪
尽职守,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议,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严多林:男,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 硕
士,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9 年毕业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会计专业,2010 年
毕业于中欧商学院 EMBA。1989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历任苏州物资集团公司
财务处长、法律审计处长等职务;1999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历任苏州金螳螂
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 年 5 月至今任苏州金螳螂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2015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世旗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我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
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
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
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参加股东
事会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召集和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未
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我任职期间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议 4 次,实际出席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议案 2 项,
其中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出席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
议议案 1 项,其中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出席会议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关于 部 分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议 案 》;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4
审计委员会 第四届审计委员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
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开展外
《2025 年第一季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薪酬与考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
薪酬与考核
核委员会第二次 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委员会
会议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提名委员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
提名委员会
会第二次会议 案》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
公司内部会议等公司相关会议的机会,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门、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本人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重点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关
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的做好独立董事的
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
本人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本人工作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
立董事的工作,将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作为加强上市规范运作、提高治
理水平的重要方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通过听取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
性和有效性。2025 年 1 月,本人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事项;2025 年 4 月,本人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
报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类型、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重要事项等情况进行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就公司经营
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交流。出席了公司股东会,与参会的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及
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
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
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
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该议案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予以审议通过。
不存在有失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职工代表大会补选曾佑富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情况、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规模、未来可持续发展等实
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薪酬水平合理。
计划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事项,履行了独立的
核查程序,并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
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
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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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严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