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决策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下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David Hao Huang,男,范德堡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高盛(香
港)公司投资经理、花旗集团所罗门美邦公司副总裁、皇朝资产管理
公司投资经理、派弥尔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等职。现任高稔投资咨
询(上海)有限公司总裁。2023 年 6 月起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二)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职务
名称
提名委员会 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会和 1 次临
时股东会,本人应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 通讯参 委托 缺席 列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David Hao Huang 8 8 7 0 0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依法依规出席了上述会议并行使相应表
决权,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
业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
定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应参加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 实际参 应参加次 实际参
应参加次数
加次数 数 加次数
David Hao Huang 1 1 1 1
在履职过程中,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以及公司总经理薪酬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积极沟通,并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参加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沟通
会 2 次,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还参加了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第一次会议,
就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计划与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审计
范围、审计时间表等事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及 2 次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
报告期内,本人对于每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
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自身
专业背景作出独立、公正的专业判断。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及大力支持。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
机会到公司进行了现场办公。报告期内,本人亦对公司子公司进行了
项目考察,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同时,本人通过不定期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
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为 15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 4 次定期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合理地发表了
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因此我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资料审核与情
况核实,袁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禁止情
形,亦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的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同意推荐袁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薪酬方案的议
案》;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总经理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委员,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管理需要,针对公司拟定的总经
理薪酬方案,经过研究审核,认为该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以及宏观经济条件下市场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分析,参照公司薪酬
原则后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况,
本人对相关议案表示赞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
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监督与专业决策作用;持续加强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相关知
识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能力及经验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David Hao 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