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谨慎的态度和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
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与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
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
肖建先生,197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
任职于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历任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书记、副院长。
现任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 20 日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
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
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情
独立 况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出席股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东会的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
肖建 6 6 4 0 0 否 5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
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
度共召集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2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
董事
姓名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肖建 1 1 4 4 2 2
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资格、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
文件等事项。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以及依法公开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报告,指导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内审工作。在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前,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和时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使审计工作按照预期计划进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中小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
(六)现场工作情况
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规范运作提
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
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极配合。在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充分地了解、核查,
并就相关事项对公司进行的问询,均得到了及时的反馈,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
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从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对加强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审议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开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
对公司 2025 年度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各
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具
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诚信状况,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许晓云先
生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公司提名职工代表董事候选
人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经审查,许晓云先生的个人履历、过往工作经历以及在公
司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许晓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酬发放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本人就董事薪酬相关议案履行
了回避程序,并就其他董事的回避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能够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况、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
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十一)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
需求,兼顾了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
负担、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上
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尚无急需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识和执业经验,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按时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
策提供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