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翔金泰: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利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40: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重
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智翔
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审慎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就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利,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重庆
工商大学财务管理学教授、硕士生导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四川
师范学院中文系团委书记;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
学院学团办主任;2009 年 9 月至今,历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国际项目主任、
专业建设主任、副教授、教授;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
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不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席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回避表决,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
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次数
                            议
 陈利     4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持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
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 年度本人任提名
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工作报告。2025 年 4 月 15 日,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听取了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所作的汇报。2025 年 12 月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现场负责人汇报的 2025 年度审计的时间及人员安排,重
点审计领域和关注事项,并就年审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提出指导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认真回应股东关切。围绕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本人与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
沟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的要求。本人通过现场办公、电话沟通、线上会议以及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方式,
全面了解公司财务状况、规范运作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本人及时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仔细
审阅了《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
完成情况、审计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并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
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本人
积极参与公司内审工作,通过审阅内审计划、监督审计过程、听取工作汇报,确
保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针对内审发现的财务流程漏洞,提出优化建议,助力完
善内控体系。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事的沟通交流,积极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尽责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
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
人民币 756 万元。公司预计将在 2025 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与以往年度相比,在交易类型、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偏
差,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
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
有效开展、保证财务制度落地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
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依据所处的
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且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结合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的
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将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子项目的议案》,2025 年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了解与
核查,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有
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事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
务,有效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利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智翔金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