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广网络: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俊峰)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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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向
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俊峰,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安徽省芜湖市冶炼厂电气专业技术员;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副院
长;四川大学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报告期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大学
计算机学院研究员;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科技组委员;四川省重
大装备数字孪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负责人;
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专项专家组成员;工业和信息化
部“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专项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
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本人及本人
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
务;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已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
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确认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的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次数    次数
王俊峰    7     7      0   0        否        3     3
  本人认为: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
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 次。本人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
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效率,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专门委员会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
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
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
全面、高效开展。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以及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机会,考察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
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
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能结合自身专业优势,
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人与我保持了定期沟通,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
知情权。同时,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
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上证 e 互动及其他平台公司股东的提问和评价,针对中
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向公司进行反馈并核实,关切并回应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需求,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
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重点关注事项前,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
资料,会议期间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具体介绍,结合运用自身专业
知识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分析,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月 27 日及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本人
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范畴,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
发展的需要。在交易过程中,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情况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规划,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网络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系公司办理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所需,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议及 2025 年 4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考核和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情况
市规则》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业绩状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
营情况和公司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拟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
情况。
  (九)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230 份公告及相关文件。公司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
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
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
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
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
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
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
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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