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俞亭超
作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
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等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俞亭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浙江大学教授,博导,历任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未来水务实验室副
主任,浙江省水协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浙江省“五水共治”技术服务团抓节水专
业组组长,浙江省建设厅科技委市政公用设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宁波市水务环
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俞亭超先生任职期间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
易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审阅了议案资料,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议案
背景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出席会
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下:
专门委员会类 报告期内会议召 应参加会议次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别 开次数 数
审计委员会 5 5 5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司所有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
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通交流,了解公司内审的工作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定期报告
等重要工作开展沟通和交流,督促相关主体依法依规履行相应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
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还
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
作等方式到公司进行实地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现场沟通,深入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战略规划、重大投资等;同时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微信
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
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
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
披露义务,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
未损害股东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定期报告情况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
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会发表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参加董
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方式聘任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吴光洪(首席执行官)、张炎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李寿仁(副总裁)、戴永华(财务负责人)。
会秘书职务,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的方式选举张霞女士为公司董事,聘任曹光泽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方式聘任张娟利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通过参加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
进行表决,本人认为:公司已制定相关薪酬考核制度,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薪酬发放标准设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
况和同行业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动态及战略规划,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立足专业视角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
及监管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提
升履职专业素养,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与义务,
助力公司规范、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