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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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担任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5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光
明日报》深圳记者站记者;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任《深圳青年》杂志社首席编
辑;2009年2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文化报》华南新闻中心新闻部主任;2011年
任上海利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1年4月任义乌易码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广州利威供应链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9月至2024年9月任富兰克(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秘书长,现任深
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赛欣瑞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嘉盟购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23年
 独立董事兼职情况:本人兼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或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
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本年应参                          出席股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参加股         缺席
       加董事会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李音     16     16    -    -     6     6    -
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重点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审议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履职情
况如下:
  (1)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并对会计师事务
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业绩预告期间开展了以下工作:
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重点关
注事项;
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听取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编制情况及其他关键审计事
项的汇报。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证E互动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发言和建议,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
析和关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六)现场工作与公司配合情况
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新项目建设、
采购招投标、年度经营目标等方面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中小股东沟通等
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情况。
  本人在履职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及时通过微信、邮件及电话等方式提供相关资料及解答疑问,使我能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保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每季度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查,
认为深圳市森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公司办公厂房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监督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执行评价报告情况
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
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公允性。本人对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在设计与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
陷,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
 (四)聘用或者解聘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专业性,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
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查了 2024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领薪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领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薪酬方案一致。
     (七)董事的提名与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与任免董事、聘任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八)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本人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合理,激
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九)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行权条件是否成就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已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已达到解锁条件,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2024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各持
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持有人可解锁比例为 100 %。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
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督促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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