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
通合伙)
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 2025 年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5 年末,中汇拥有合伙人 117 名、注
册会计师 68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78 名。
中汇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2024 年度为 20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 16,963 万元。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执业记录
姓名 岗位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葛朋 项目合伙人 2015 年 2011 年 2015 年 5 月 2025 年 7
郑利锋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2013 年 2018 年 4 月 2025 年 2
杨扬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 年 2015 年 2019 年 12 月 2025 年 4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管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项目展开,其中包括
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销售费用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
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中汇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和合理的时间安排,分别于
并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审计计划,能够根据计划安
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汇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有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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