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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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2088 号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达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达科技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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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5 年 3 月 6
日证监许可[2025]413 号《关于同意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06,18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 29.10 元,募集资
金总额 296,999,983.5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发行
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共计 11,505,548.24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5,494,435.26 元。
  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到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 02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
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
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08,116,982.40 元,其中,支付交
易的现金对价 99,913,208.80 元以及支付中介费用金额为 8,203,773.60 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5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
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
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
用于购买定期存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00.00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单位       产品名称             票面面值      存款期限    是否可转让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2025 年第
靖江支行   6 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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