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部分控股或全资子公司,非公司关联人,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
本次担保金 担保余额(万 前期预
被担保人名称
额(万元) 元,不含本次担 计额度
保金额) 内
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 33,000.00 22,422.85
合肥东南骨科医院 2,000.00 2,000.00
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 500 0.00
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20,000.00 2,750.00
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200.00 1,200.00
是
山东新华医学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3,000.00 900.00
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00.00 2,900.00
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000.00 3,879.00
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5,000.00 38,400.00
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
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医疗”或“公司”)拟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
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业务等,本次担保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的实际融资金
额以及与合作方的履约金额,具体担保金额和条款以与各金融机构、合作方签订
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上述担
保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前述核定担保额
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担保期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
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二)内部决策程序
新华医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
制度》等有关规定,此议案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担保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占上市公 是 否是 否
担 保 担保方持股 最 近 一 期 截 至 目 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预计有
被担保方 司最近一 关 联有 反
方 比例 资 产 负 债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效期
期净资产 担保 担保
率
比例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上 海 秉 程 医 疗 器 械间 接 持 有
有限公司 89.60%
年年度股东
山 东 新 华 医 学 检 验直 接 持 有
新 华 技术有限公司 100%
之日起至公
医疗 成 都 康 福 肾 脏 病 医 间 接 持 有
院有限公司 60%
度股东会召
北 京 威 泰 科 生 物 技直 接 持 有
术有限公司 65%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苏 州 浙 远 自 动 化 工间 接 持有
程技术有限公司 80%
山 东 新 华 医 用 环 保直 接 持有
设备有限公司 100%
年年度股东
上 海 泰 美 医 疗 器 械直 接 持有
新 华 有限公司 100%
之日起至公
医疗 淄 博 众 生 医 药 有 限 直 接 持有
公司 60%
度股东会召
成 都 英 德 生 物 医 药间 接 持有
设备有限公司 100%
直接 持有
合肥东南骨科医院 71.39% 2,000 2,000 0.25% 否 是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持股情况
类型
新华医疗持股 60%;徐勇、朱佰军等 7 名自然
法人 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913703002651230819
人持股 40%
新华医疗持股 55%;自然人孟玲玲、葛基标持
法人 合肥东南骨科医院 控股子公司 523401007981003257
股 45%
其他: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华医疗控股子公司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
法人 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 91510107794922444T
持有 60%的股权 北)有限公司持股 60%;自然人明霞持股 40%
其他: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华医疗控股子公司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装备
法人 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91510112777488922H
持有 100%的股权 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00%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远跃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 其他: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股 80%;浙江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 91320505583747404L
司 持有 80%的股权 持股 17.50%;林志展、颜华辉等 4 名自然人
持股 2.50%
法人 山东新华医学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华医疗持股 100% 91370100306903990A
新华医疗持股 65%;自然人边际持股 30%;自
法人 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91110108600475376T
然人李晓理持股 5%
新华医疗控股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上海)
其他:公司控股子公司
法人 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89.60%;上海圆桐商务咨询合 91310108074790789F
持有 89.60%的股权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0.40%
法人 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华医疗持股 100% 913100006972393287
法人 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华医疗持股 100% 91370300751786390R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 52,844.01 47,426.55 5,417.45 26,501.65 42.16 54,370.0548,494.76 5,875.29 102,776.77 386.40
合肥东南骨科医院 5,121.10 3,701.75 1,419.34 523.84 -86.38 5,262.74 3,757.02 1,505.72 2,260.86 10.59
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 3,920.46 1,788.89 2,131.57 1,282.88 22.24 3,875.23 1,765.91 2,109.33 5,700.51 38.31
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66,584.39 55,349.81 11,234.59 6,214.77 260.63 70,876.3059,942.9410,933.36 49,133.27 323.90
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638.06 9,748.10 -3,110.04 1,245.52 -16.64 7,008.8010,102.20-3,093.40 6,159.37 -471.17
山东新华医学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7,603.58 3,743.18 3,860.40 1,055.85 18.71 7,170.18 3,328.50 3,841.68 4,530.22 335.45
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1,347.48 4,615.35 16,732.13 3,955.89 287.86 21,314.83 4,870.5616,444.27 19,044.49 1,461.83
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532.76 5,856.13 2,676.63 5,107.27 12.57 7,483.78 4,819.71 2,664.06 19,750.23 14.02
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3,622.61 93,030.68 10,591.93 29,179.56 186.77 105,369.6094,964.4310,405.16 121,093.04 -1,050.60
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4,503.26 17,244.76 -2,741.50 1,109.98 -326.22 15,142.0617,563.99-2,421.93 7,612.07 -1,550.4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期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截止目前,公司对下属控
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协议均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
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子
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
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公司能对上述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
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且上述被担
保对象全部为公司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此次担保有利于扩大下属子公司的
经营规模,满足拓展业务的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
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额为137,700万元人民币,此担保额均含已担保但未到期的额
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6,451.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1%,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担
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