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通过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的核查,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
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证天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
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
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续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2025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公司 2025 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公证天业及参与审计工作的
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
养和综合素质。
公证天业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
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
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
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
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在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
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公证天业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
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8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15 万元。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
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规模大小、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审计
费用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出现
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字注册会计师等进行了沟通,涉及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公证天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同
时,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对公证天业勤勉尽责的监督职责,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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