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8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司(含 A、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B 股)审计情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涉及主要行业
况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所”
)具有
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案件
被告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华仪电 已完结(天健需
投 气、东 在 5%的范围内与
年3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资 海证 华仪电气承担连
月6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
者 券、天 带责任,天健已
日 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健 按期履行判决)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
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
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
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松飞,200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5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燕,201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康雪艳,200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
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
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本期公司拟支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 270 万元,较上
年度减少 5 万元;另拟支付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36 万元
(以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简称:《选聘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公司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至今未满 2 年,未超
过《选聘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超过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
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
聘请天健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
其 2026 年度报酬。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
构 2025 年度报酬及聘请 2026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