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南京健
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股份”或“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事金毅、独立董事崔国庆及董事谢菊华,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
立董事崔国庆担任,符合“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的规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计工作进行了沟通、监督和核查,就公司财务报告、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
行了审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日期 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审议通过:
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所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审计
委员会对于公证天业的聘用文件进行了审核,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
作量情况核定了审计费用,并对其履职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了相应的评估,且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与公证天业召开了专项的沟通会议,对年度报告审
计及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与公证天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地完成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发现公证天业在履行审计职责的过程中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对公司以及子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指导,对于
管理机制与流程、内部制度、存货管理、应收账款等重要事项的审计工作提出了
建议与要求,确保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审计,进
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报告期内,根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公
司有序完成了年度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优
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通过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工作的反馈,对内部控制
的制度、体系、流程进行了相应的评估,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在此基
础上,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
会认为,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已逐渐优化,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
模、业务情况及内部管理相匹配,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降低,未发现公司存在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
行的基本情况。
四、总体评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以合规性作为工作重心,推动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持续优化,
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
持良好的沟通,进一步优化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接,确保各项工作
有序推进,提升履职的效率和效果,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公司经
营管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