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6-02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
控股子公司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及
全资子公司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弘新”)拟通过产权交易
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合计持有的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华湖北公司”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
?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
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新华医疗及淄博弘新已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和
底价确认程序,后续将根据底价的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
让新华医疗及淄博弘新合计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 60%股权的挂牌依据。
? 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标的公司目前存在借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相关债权将与股权一并
转让给受让方。本次转让交易实施完毕后,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新华湖北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新
华医疗持股 3,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50%;自然人陈翔持股 2,400 万元,占
其注册资本的 40%;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弘新持股 6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医
疗设备的租赁、安装、维修;医疗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信息咨询;投资管
理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为聚焦核心主业发展,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根据公司“调结构 强主业 提
效益 防风险”的管理方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淄博弘新拟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
让合计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 60%股权及相关债权。
交易事项(可多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多选)
新华医疗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 5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新华
交易标的名称
医疗全资子公司淄博弘新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 10%的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
□是 √否
易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17,813,095.75 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
值相比的溢价情 尚未确定
况
支付安排 尚未确定
是否设置业绩对
?是 √否
赌条款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新华医疗健康
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新华医疗及淄博
弘新合计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 60%股权及相关债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华
医疗及淄博弘新不再持有新华湖北公司的股权。
(三)交易生效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新华医疗及淄博弘新已履行国资管理单位
评估结果备案和底价确认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此次出售新华湖北公司 60%的股权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出
售,截止目前,尚无确定交易对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法人/组织名称 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
√ 9142010330330604X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是 □否
内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
√是 □否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 担保:√是 ?否 □不适用
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
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
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4/4/11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468 号 CFD 时代财富
注册地址
中心 44 层(1)办号-4501-2B 号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468 号 CFD 时代财富
主要办公地址
中心 44 层(1)办号-4501-2B 号
法定代表人 陈翔
注册资本 6,000 万人民币
医疗器械Ⅱ类、Ⅲ类批发(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
主营业务 许可证核定的一致);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批发
兼零售;机械设备、医疗设备的租赁、安装、维修;
医疗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信息咨询;投资管
理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所属行业 F51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公司不存在委托标的公司理财;
(2)新华医疗为新华湖北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 500 万元,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 0 万元。
新华医疗将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前,全面且无条件地解除对新华湖北公司及
其权属企业所承担的一切担保责任。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尚无法确定。
(1)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2)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60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
√是 □否
审计机构
项目
资产总额 8,153.77 7,255.34
负债总额 9,206.35 8,278.68
净资产 -1,052.58 -1,023.34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08.61 29.24
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数据,其中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出售资产交易中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为满足标的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标的公司存在向公司借用资金的情况。截至
标的公司享有的相关债权将与股权一并转让给受让方。本次转让交易实施完毕后,
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股权转让以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交易标的资产将通过产权交易中
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交易对方及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二)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
?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10/31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其他,具体为:
评估/估值价值:6,292.14 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473.28%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新华湖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及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权涉
及的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
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 010775 号),以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华
湖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论为 6,292.14 万元。
公司已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和底价确认程序,后续将根据底价的
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
公司 60%股权的挂牌依据。最终挂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
情况以不低于上述价格申请挂牌。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延
期或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申请挂牌。
被评估单位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资产基础法运用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
择都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财务数据经过审计,不存在对评估对象
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账外资产,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结论是基于以下假设得出的:
(一)一般假设
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利影响。
(二)特殊假设
权资料、政策文件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规规定;
其关键部件和材料无潜在的重大质量缺陷;
留置权或担保事宜,不存在其它其他限制交易事项;
当其职务;
收益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未签署交易合同或协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批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
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依据,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成交价格以最后摘牌价
格为准,并拟将未收回的债权与标的股权一并纳入公开挂牌转让交易。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结果为准。
若本次挂牌转让完成,可提升公司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回笼前期投
资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其他影响
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的管理
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不会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