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0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参股公司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启新”
)系
公司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进行项目开发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需
要及股东约定,公司拟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
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在本次财务资助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
月内,公司预计向南通启新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 万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禁止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南通启新系公司子公司浙江启远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启远实业”)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启璋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启璋”)共同设立进行项目开发的实施
主体。根据项目需要及股东约定,公司拟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
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在本次财务资助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预计向南通启新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
过 3,000 万元。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内陆续实施财务资助。
被资助对象名称 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
□委托贷款
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_3,000_万元
资助期限 _/_个月
无息
资助利息
□有息,_____
无
担保措施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为参股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合作地产项目
的顺利开发,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
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同等条
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需
求,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关注项目投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洪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10815434283
成立时间 2013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地 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圆陀角大道
主要办公地点 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新湖绿城海上明月项目部
注册资本 155,000 万元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出租、房屋工程设计、建筑
物拆除工程服务、道路土方工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物
主营业务
业管理、酒店类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子公司启远实业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上海启璋分别持有南通启新 50%、50%的股权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5,208.59 205,785.91
负债总额 118,241.89 118,585.75
资产净额 86,966.70 87,200.16
营业收入 - 3.68
净利润 -233.46 -19,447.77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 能 力 的 重 大 或 有 事 项 无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有,________(请注明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仲裁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合作方”或“绿城方”)分别向南通启新提供了 44,732 万元借款。
南通启新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南通启新系公司参股公司,由公司子公司启远实业与绿城房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启璋分别持有其 50%、50%的股权。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启新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上海启璋成立于 2019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为洪涛,注册资本为
被执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
启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公司与绿城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合作之初的约定,在项目公司出现自己无法解决的资金
缺口时,公司、绿城方应按公司 50%、绿城方 50%的比例为南通启新
提供股东借款,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和项目公司日常运营需要;项目公
司统一按双方股东届时协商一致的标准向出借方计付借款利息,利息
按季计提,按年结算。
如任一方未按期足额提供股东投入的(“未足额投入方”),为不
影响项目公司正常运营,保证目标项目开发经营顺利进行,另一方
(
“投入方”
)可超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全部超持股比例提供的股
东借款按 13.5%/年的利率向项目公司计收利息。若未足额投入方在
投入方超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之日起满 30 日仍未按持股比例投入
的,则双方启动协商机制,协商期限为 10 日,协商期间投入方全部
超持股比例提供的股东借款仍按 13.5%/年的利率标准向项目公司计
收利息。协商期满未协商一致,则投入方有权选择继续提供股东借款、
或相应调整持股比例、或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
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在实施财务资助过
程中,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
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
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需求,陆续实施财务资助,
并充分关注项目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股东方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
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被资助对
象经营正常,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且公司将采取积极的风险防
范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项目 金额(万元)
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余额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
财务资助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34,400 0.83
说明:逾期未收回的本金 3.44 亿元,其中:与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往
来款,因其经营状况恶化,面临较多诉讼,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累计金额 3.64
亿元。公司将密切关注各其他应收款对象的经营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