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昱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顾建汝、
独立董事沈福鑫及非独立董事潘正强,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顾建汝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
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 《 关 于 2024 年 年 度 报 告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
第二届董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九次会议
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第二届董 《 关 于 <202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
事会审计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委员会第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
十次会议 工作报告》
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2025.10.30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十一次会
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做
到勤勉尽责,并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天健出具的审计报
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内审
部门关于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
导性意见,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年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了解,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
监督与指导,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适时对运行中发现的缺陷进行修改和完善。公司的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
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
配合外部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七)关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认为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
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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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