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华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
关规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主任委员,会计
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王学恭先生、独立董事李刚先生、董事李宏先生、董事苏
严先生组成。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
九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邓川先生(主任委员,会计专业
人士)、独立董事王学恭先生、独立董事李刚先生、董事李宏先生、董事苏严先
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会议召开情况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相
关人员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沟通会,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审计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辛金国先生主持。会议确定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计划、时间进度和审计流程。审计委员会指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工作安排紧密、细致,审计工作内容重点突出,但公司分子公司较多,审计工作
量繁重,要求天健认真部署、严格执行落实,公司要全力配合天健的年审工作,
确保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43,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健进行沟通,持续跟踪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的进
度,要求天健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审资料及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审计部总监
均出席了会议。会上,天健向独立董事汇报了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关注的重
点、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在今后审计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地方。在经过充分的讨
论后,独立董事认为:天健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从专业的角度恪尽职守地完成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
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21 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 2 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 3 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下属审计部提交的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执行性,同时积极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
作。审计委员会提出鉴于公司分子公司数量较多,分布区域较广,需加强对公司
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管理、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等方
面的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其内控执行情况。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提
出了指导性建议,要求审计部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加强集团化审计工
作力量,有效遏制各种可能产生的舞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在年度审计机构进
场前与天健进行了充分地沟通;确认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工作安排;审阅公
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有针对性的对后续的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天健
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对天健在年度审计工作中
的执业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并据此对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建
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和保证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指
导公司审计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 2024 年度报告的
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
计工作。因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向董事会
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内部控制等重点事项,有效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