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旗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案》和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暨增加 2025 年担保及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
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或其他经营业务顺利开展,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额度预计
增加至不超过 129,075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
额度增加为 21,55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不变,
为 103,700 万元;对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信用反
担保额度不变,为 3,825 万元;该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为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
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
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为止。实际担保的金额在上
述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
度可在各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
并范围的子公司),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
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
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在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述授权,为满足全资孙公司南京飞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飞翰”)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南京飞翰与该行签署的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授信业务合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
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
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企业管理;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代驾服务;洗车服务;单用途商
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寄卖服务;销售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针纺织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汽
车零配件批发;礼品花卉销售;停车场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健康咨
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欧飞,小旗欧飞对南京飞翰享有全部股东权利。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
京 飞 翰 资 产 总 额 681,152,224.27 元 , 负 债 总 额 612,850,323.39 元 , 净 资 产
-11,070,315.13 元,净利润-6,481,938.65 元。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南京飞翰资产总额 883,494,222.66 元,负债总额
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南京飞翰与该行签署的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授信业务合同发生的债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 1,000 万元,基于该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
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
定;上述债权金额之和,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计
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发
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批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及反担保额度为 129,075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84.70%;提供实际担保及反担保余额 54,5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20.25%。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
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
保余额为 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87%。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