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4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
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
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