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3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
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
额 3,8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重机铸锻”)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
证合同》
。
重机铸锻近日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签署《人民币流
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 1,4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同
意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00 万元,公
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0,000 万元,有效期
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登载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95735560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注册资本:捌亿零壹佰陆拾捌万叁仟零柒拾肆圆整
成立日期:2002 年 05 月 08 日
住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经营范围:煤矿机械、防爆电器、机器人产品制造、销售、维修
及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部(组)件的加工、装配、销售;机电产品
及技术的开发、应用及销售;锂电池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炭销
售;软件开发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注:2025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39050081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清正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伍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2 年 05 月 13 日
住所:姚村镇河西村
经营范围:模锻件、自由锻件、铸钢件、铸铁件和铝合金铸件生
产;房产租赁。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注:2025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重机铸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保证金额:3,8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主合同债务人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二)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保证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保证金额:1,4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主合同债务人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净资产的 174.52%,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 46,427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71%;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
保余额为 25,810.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76%;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 30,707.5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2.06%。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