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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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2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
简称“《解释第 19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及前期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
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问题,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
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
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除
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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