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奈科技”)聘请天健
(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天健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
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
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连
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和雄厚的专业能力。包括 A 股、B 股、H 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省属大型国
企、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固定客户 70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 750 余家,
位列全国第一。近三年通过审核的 IPO 企业在所有同行中名列前茅。截至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2300 余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 954 人。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
健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
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
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
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总
体策略及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
重点等相关事项。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报告编制期间,我们与天健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业绩
和财务状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