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工: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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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
                              ),规定了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
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的
解释 19 号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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