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64 公司简称:中国海防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司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青
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中船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社会责任、股权事务、证券事务、投融资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销售
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研发管理、合同及法律事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
理、信息传递管理、行政管理、内部监督等。
“三重一大”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合同管理等领域。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资产总额的 4%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错报 的 4%
利润总额潜在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错报 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
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
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完全准确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
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可能影响到财务报表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5000 万 500 万≤损失金额<5000 万 损失金额<500 万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缺乏或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产生重大财产损失;(2)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如环境污染;(3)媒体负面新闻频现;(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
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导致出现较大失误并产生较大财产损失;(2)
内部控制不完善,可能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产生较大财产损失;(3)
人力资源体系保障不足,导致关键人才部分流失。
一般缺陷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发现并认定了部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
陷,由于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明
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整改落实,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
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对照
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制度修订工作,及时将外部合规要求融入内部规章制度,全年制订、修订制度共 60
项。同时,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推进内控缺陷整改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跟踪督办,
实施逐条销号,务求整改闭环。
的专项监督及日常督查督办工作,深入排查影响高质量发展和存在经营管理重大风险的内控缺陷,抓好
整改落实,促进公司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远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