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建设: 栖霞建设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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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
务所。天衡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
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
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338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7日召开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
见。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
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栖霞建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确定了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时间安排以及
财务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三)2026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了财务报
表及附注,核查了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重
要财务信息,深入了解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类
型的初步意见、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及已与管理层讨论或书面沟通的、审
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等内容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双向沟通,并就沟
通结果出具了相关的函件。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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