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 晨光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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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1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已不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
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 0.6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注销完成,回
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 312,241,328 股变更为 312,235,32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于拟回购注销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由于 2 名原持有人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持有人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
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3.00 万股,上述股票已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完成注销。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12,235,328 股变更为 312,205,32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4-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回购注销 2024-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因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 2 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相关激励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1,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因 2024-202
人离职,董事会提议将该批未解锁的 483,024 股股票回购后进行注销。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
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224740),并将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
上述拟回购注销股票共计 834,024 股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待公司完成相关手
续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12,205,328 股变更为 311,371,304 股,注册资本将由
   综上,自前次变更注册资本至上述 834,024 股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312,241,328 股变更为 311,371,304 股,注册资本将由 312,241,328
元变更为 311,371,304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
做出相应修订。
   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负责
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及登记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本次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以上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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