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 晨光新材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4: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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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充分调动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
  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二)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固定薪资
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按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或岗位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发
放绩效薪酬,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当年度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当年的
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
公司另行确定。
  三、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
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
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履行职责、参加
培训等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四、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
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个人岗位职责情况制定的,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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