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云科技”)聘请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
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
华在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
年中兴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
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
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合伙人 212 人,
注册会计师 1,08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2
人。
中兴华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219,612.23 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55,067.53 万元(未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 万元(未经审计)。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
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2 次。5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
次、纪律处分 6 人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
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中兴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
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兴华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
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
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
计服务的支持。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司(含 IPO)共计 15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黑龙江证监局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具体
情况如下:
序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罚类型
夏浩东 警示函 黑龙江证监局 2021 年 报 审 计 违 反 了
月7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
十六条的规定,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
不存在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中兴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
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
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
中兴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
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中兴华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
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
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
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
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中兴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
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
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
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兴华完
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兴华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
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
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
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
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中兴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中兴华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
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兴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兴
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
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
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5 年末,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0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
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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