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司(含 A、B 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支付 2024 年度审计报
酬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
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
了必要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确认支付 2024 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
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
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召开审前沟通会议,认真听取
并审阅了天健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关注重点等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
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召开审后沟通会议,对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审计完成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
等事项的汇报。
(四)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及规章的
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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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