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文凯先生(主任委员,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独立董事许永春先生和董事陈平先生 3 名成员组成。报告期内,鉴
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经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玮先生(主任委员,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独立董事
许永春先生和董事陈平先生 3 名成员组成。
上述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公司
章程》等制度要求。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共 2 项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共计 7 项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
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有效运作,
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报错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结合最新的监
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
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
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
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
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
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
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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