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袁奋强、吴琦、田利明和董事周小
成四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袁奋强担任。以上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
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
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
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了《公司2025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有关年报工作规程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
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财
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评价,认为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等要求,严格
执行审计程序,并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控措施,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运行,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完成情况及公司 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
按照计划开展内审工作。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了
公司采购、销售、财务、证券等条线多项专项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决策、审批及披露等
程序的规范运作情况。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
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
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定
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其监督与指导职责,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袁奋强、吴琦、田利明、周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