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
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申请关联交易额度。
?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1,000,000 万元
中国电财以信用方式给予公司及子公司不高于 200,000 万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贷款额度不高于 200,000 万元。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
协议有效期
股东会召开日止。
中国电财给予公司及子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要
存款利率范围 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同时不低于中国电财为
国网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中国电财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
及国网公司融资管理政策的基础上,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同
时不高于中国电财为国网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贷款
贷款利率范围
利率。
除贷款外的其他综合授信业务,中国电财收费标准应不高
于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中国电财
给予国网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收费标准。
? 中国电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中国电财签订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将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日到期。为获得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与中
国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涉及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为存
款业务,结算业务,贷款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非融资性
保函业务,办理财务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及本外币跨境资金
集中运营业务。公司与中国电财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日至 2026 年
关联人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预计总金额(万元)
日均余额不超过
存款 中国电财
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金融服务
不超过
综合授信 中国电财
不超过
其中:贷款 中国电财
中国电财与公司同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控制,中
国电财为公司关联方,前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5525K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曹培东
注册资本 3,2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1993 年 12 月 18 日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公司和中国电
(财务)公司与 财同受国网公司控制。
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国网公司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868,235.59 27,825,600.98
负债总额 20,801,906.85 22,751,137.50
净资产 5,066,328.74 5,074,463.48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551,243.09 144,101.41
净利润 242,012.94 36,992.13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自 2011 年 8 月 15 日以来,公司与中国电财多次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双方在存贷款、结算等业务方面一直保持着良好合作。
中国电财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
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要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等财务管理服务,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办法的
规定要求。根据公司对其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中国电财运作情况良好,未发
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国电财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
可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持续强化对中国电财的风险控
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中国电财关联交易情况,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制定了
《国电南瑞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有效保障了公司在中国电财的资金安全。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项目 2025 年度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
额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
额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
存款额度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
存款金额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
存款金额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
存款金额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
利率范围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
贷款额度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
贷款金额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
贷款金额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
贷款金额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
未发生贷款业务 未发生贷款业务
利率范围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
存款余额
备注: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参照《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中国电财
以信用方式给予公司不高于 2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贷款额度不高于
四、《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双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
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定价政策详见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续签
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中的定价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主要内容
如下:
中国电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存款业务;(2)结算业
务;(3)贷款业务;(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5)承销公司债券;(6)非
融资性保函业务;(7)办理财务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及本
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1)中国电财给予公司及子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
类存款提供的利率,同时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网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期同
类存款利率。
(2)中国电财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及国网公司
融资管理政策的基础上,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同
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中国电财为国网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贷款利
率。
(3)中国电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主要
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中国电财给予国网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
收费标准。
(4)除贷款外的其他综合授信业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同等
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中国电财给予国网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收费标准。
(5)除资金结算业务、综合授信业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
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中国电财给予国网公司其他
成员公司的收费标准。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国电财同意以信用方式给予公司及子公司不高于人民币
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生
效,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日止。
(1)中国电财应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在资金管理方面,中国电财需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中国电财建
立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投资业务方面,
中国电财应制定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
控制投资风险。
(2)中国电财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中国电财资金管理信息
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试,达到国内商业银行安全等级
标准,并全部采用 CA 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以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控制
资产负债风险,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支付需求。
(3)中国电财保证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
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 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
(4)公司及子公司可随时、及时提取款项以满足其资金的灵活需求;可不
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中国电财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
性。
(5)当中国电财监管指标不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或者发生其他
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事项时,中国电财应当及时通知本公司,并采取有效措
施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6)在公司及子公司将资金存放在中国电财前,中国电财应当向公司提供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有关资料,以便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在金融服
务协议有效期内,中国电财承诺每半年向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持续风险评估所需
资料,并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月度会计报表。
(7)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基础上,中国电财将按
公司及子公司的意愿或授权,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本协议所述的各项金融服务。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长期以来与中国电财在资金结算、存贷款业务等方面开展了良好合作。
中国电财作为国网公司金融服务平台,公司与其开展业务能够充分利用平台优
势,获得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减少结算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拓宽
融资渠道,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
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
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额度的预
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出席会议的 7 名关联董事(郑
宗强、罗汉武、姚国平、杨爱勤、陈刚、陈春武、严伟)回避表决,该预案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
股东会上对该预案回避表决。
董事全票通过并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并拟
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双方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