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合伙人(股东)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审议选聘文件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以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上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
沟通。
经审计后,上会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9 月 22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审议选聘文件的议案》,审
核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评价要素
及具体评分标准,并对选聘过程进行监督。
(二)2025 年 11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上会召开 2025 年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就审计各阶段安排、人员分工、审计范
围、重点审计领域等具体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2026 年 2 月 10 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上会召开 2025 年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审阅了公司总会计师提交的未经审计的年
度会计报表,督促上会推进年报审计工作,并按约定时间出具财务报告审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2026 年 3 月 24 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上会召开 2025 年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第三次沟通会,就审计工作情况、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
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同时再次督促上会按约定时间出具审计报告。
(六)2026 年 4 月 29 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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