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95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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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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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6]230Z0951 号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董事会
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晨光新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晨光新材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晨光新材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晨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晨光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晨光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
(此页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951 号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黄晓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仇笑康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龙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7 月 8 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3.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605,3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32,702.5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全部到账,并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0〕1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282,026,065.90 元,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102,026,065.90 元,定期存款 180,000,000.00
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一 募集资金净额 560,132,702.54
二 募集资金使用 342,206,563.65
其中: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79,234,194.12
三 结余取出 —
四 利息收入 64,107,084.89
五 手续费支出 7,157.88
六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82,026,065.90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102,026,065.90
银行定期存款 180,000,000.00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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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九江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
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湖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变更为“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收益和利息收入 120.96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全部用于
投入“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于 2022
年 2 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详情参见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36,000.0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
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 36,000.00 万元后剩余的募集
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与九
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情参见 2022 年 6 月
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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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议,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审慎决定将“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4 月,并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
调整了“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产品方案。详情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考虑,
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
料项目”进行延期,将“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
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必
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详情参见 2024 年 8 月
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46010078801000001037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 72733960000000518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 3605016410500000131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湖口支行 79290042010903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 727339600000013580 102,026,065.90
合计 — 102,026,065.90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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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详情参见 2023
年 8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详情参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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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相关事宜。详情参见 2025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
光新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 实际到
产品 是否如
序号 签约方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期末余额 化收益 账收益
名称 期归还
率 情况
九江银行股份
定期
存款
支行
九江银行股份
定期
存款
支行
九江银行股份
定期
存款
支行
九江银行股份
定期
存款
支行
合计 18,000.00 568.5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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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使用资金。详情参见 2020 年 9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 《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议,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由于调试过程中仍存在部分不可控因素,且考虑到相
关部门审批验收及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时间,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延缓了自有资
金投入进度,预计募投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会延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
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规模不变
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审慎决定将“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
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4 月。并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
变动情况,调整了“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产品方案。详情参见 2024 年
调整产品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根据有机硅行业技
术发展动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迭代等多方面因素,本着控
制成本、保持最新工艺技术水平,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在公司当前同时
推进多个在建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适当调整投资节奏,主动放缓“年产 21 万吨
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整体投资进度,一方面后续将根据行业上下游
需求变化情况规划建设;另一方面后续也将根据新的工艺技术进步要求,不断调整、优
化、改进生产线配置,以更好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提升本项目竞争能力,确保募投项目
建设的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及长效性。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
的情况下,拟将“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进行延期,将
“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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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
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
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详情参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变更详见“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晨光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
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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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56,013.27 入 募 集 资 7,923.42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9,698.98 入 募 集 资 34,220.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0.87% 金总额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金额(1)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金额与承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总额 额 (2) 额的差额 效益 化
变更) =(2)/(1) 期
(3)=(2)-
(1)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 2023 年 12
新材料技改扩能项 是 43,600.00 7,600.00 7,600.00 — 10,765.66 3,165.66 月(注 19,841.86 是(注 1)
(注 4) 6)
目 5)
功能性硅烷开发与
应用研发中心建设 是 3,900.00 201.02 201.02 — 201.02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注 2)
项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 3,698.98 108.33 否(注
是 — 3,698.98 — 4,007.14 308.16 月(注 6,137.69 否
机硅材料项目 (注 3) (注 4) 9
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 2026 年 12
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 是 — 36,000.00 36,000.00 7,923.42 10,728.96 -25,271.04 29.80 月(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新材料项目 8)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513.27 8,513.27 8,513.27 — 8,517.88 4.6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4)
合计 56,013.27 56,013.27 56,013.27 7,923.42 34,220.66 -21,792.61 61.09 — 25,979.5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1:近年来,功能性硅烷市场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不同产品市场需求差异较大。公司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
况,调整了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产品方案,相应项目投资总额由 61,870 万元调减至 11,173 万元,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由 43,600 万元调减至 7,600 万元。公司“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产品是近年来产品研发产
业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用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36,000
万元投入“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
力,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更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项 目 可 行 性 发 生 重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情参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注 2:公司规划的“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主要是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平台,开展产品行
业应用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变更主要基于如下理由:
(1)公司已于 2021 年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现有的设备设施可以满足公司对合成、工艺技术研究的需求。(2)公
司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研发技术进行投入、建设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
对研发技术的持续投入。(3)本次变更投入的“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是公司布局的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延伸项目,项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目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目前该项目建设的需求更为紧迫,公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项目可更快地产生经济效益,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公司主营
战略业务,变更以上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 期 投 入 及 置 换 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情 不适用。
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详见本报告“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或 归 还 不适用。
银行贷款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或 归 还 不适用。
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情况
注 3:“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19.94 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 3,698.98 万
元及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120.96 万元),上述表格填报数据为本金 3,698.98 万元,详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4: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投入进度超过 100%,主要系投入的金额中含
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 100%,主要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注 5:2023 年 12 月,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发证要求。详情参见
注 6: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 2025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 19,841.86 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受下游市场景气
度较弱、需求萎缩等影响,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
注 7: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将“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4 月。2024 年 6 月
别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和《晨光新材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2025 年 2 月,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发证
要求。详情参见 2025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注 8: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将“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详
情参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9: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 2025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 6,137.69 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受下游市场景气度较弱、
需求萎缩等影响,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2: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进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划累计投资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3)=(2)/(1) 的效益 计效益
(1) 金额(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年产 2.3 万吨特 功能性硅烷开
种有机硅材料项 发与应用研发 3,698.98 — 4,007.14 108.33 否 否
目 中心建设项目
年产 21 万吨硅
年产 6.5 万吨
基新材料及 0.5 2026 年 12 月
有机硅新材料 36,000.00 36,000.00 7,923.42 10,728.96 29.8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万吨钴基新材料 (注 3)
技改扩能项目
项目
合计 — 39,698.98 39,698.98 7,923.42 14,736.10 37.12 — 6,137.69 — —
公司规划的“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主要是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研
发平台,开展产品行业应用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变更主要基于
如下理由:(1)公司已于 2021 年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现有的设备设施可以满足公司对合
成、工艺技术研究的需求。(2)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研发技术进行投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入、建设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对研发技术的持续投入。 (3)本次变更
投入的“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是公司布局的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延伸项目,项目产品符合
市场需求,目前该项目建设的需求更为紧迫,公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项目可更快的产生经
济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公司主营战略业务,变更以上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年 1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
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7)
。
近年来,功能性硅烷市场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不同产品市场需求差异较大。公司根据产品发展战
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产品方案,相应项目投
资总额由 61,870 万元调减至 11,173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 43,600 万元调减至 7,600 万元。
公司“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产品是近年来产品研发产业化的重要举措,
也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用“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中的 36,000 万元投入“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更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
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8)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19.94 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 3,698.98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
方案的议案》,将“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4 月。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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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该议案。详情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6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分别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
产品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和《晨光新材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2025 年 2 月,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
机硅材料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发证要求。详情参见 2025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
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注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
案》,将“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详情参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注 4: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 2025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 6,137.69 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受下游市场景气度较弱、需求萎缩等影响,
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