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3:46: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
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2022 年 5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
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
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 206 万股,
占过户日公司总股本的 2.15%。
益分派、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权益分派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4.5 股 , 两 次 权 益 分 派 分 别 转 增 43,176,068 股 和
为 4,331,1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即 2022 年 11 月 3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计算。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届满,具体内容
详见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根据《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即 2022 年 11 月 3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即存
续期展期至 2025 年 11 月 2 日、展期至 2026 年 11 月 2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
  (公告编号:2024-069)、
公告》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尚持有公司股份
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届满,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
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
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
自行终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展期 12 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6 年 11 月 2 日。
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以延长。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
长。
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6.6.7 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
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
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止。
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
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
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昂利康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