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
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麒麟信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规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刘桂良女士、
独立董事刘宏先生、独立董事叶强胜先生,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
人士刘桂良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2025 年度,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历次会议
各项议案,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议案
员会第八次会议
员会第九次会议 2、《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的议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次会议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2、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
析和评估,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行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有效保证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保持了良好沟通,并配合外部审计
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工作的进一步
规范,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
规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所赋予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
工作细则进行了相应修订,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一步规范
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结
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委员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促进公司治
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勤勉的原则,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
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