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
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
东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
控”)与其一致行动人北京联芯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二号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三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
芯五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六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联芯七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八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北京联芯九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北京联芯十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家员工持股
平台为“联芯平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变动,各自
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645,657,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23%,其持有公司的表决权
比例为 55.60%;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5,657,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23%,其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53.99%,控制
权稳定。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与其一致行动人联芯平
台的通知,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各方均同意解除《一
致行动人协议》并终止一致行动关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及解除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与联芯平台签署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就行使燕东微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重
大、一般事务、董事任命、利润分配、业务运作、经营管理、资产处置,各方同
意按照北京电控的意愿作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联芯平台与北京电控各
方均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况,不存在
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二)《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情况
议》,各方均同意解除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并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原协议项
下关于一致行动约定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全部解除。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履行
股东义务时,无需再相互征求对方意见或与对方保持一致,均可独立依据自身判
断行使相关权利。
二、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645,657,11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45.23%;联芯平台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22,99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61%。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793,730,517 股,表决权
比例为 55.60%,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
北京联芯十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793,730,517 55.60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645,657,11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5.23%;联芯平台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2,99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61%。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770,740,517 股,表决权
比例为 53.99%。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涉及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化,不影响北
京电控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北京电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
司 770,740,517 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
合计 770,740,517 53.99
三、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
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稳健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北京电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
比例为 53.99%,北京电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主导公司的经
营决策,公司控制权稳定,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联芯平台所持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将继续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的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北京电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
比例为 53.99%,北京电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主导公司的经
营决策,公司控制权稳定,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事项无异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