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财信精信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6 年 3 月 13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收到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信资产”)、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
信”)、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勤壹号”)
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 1%刻度的告知函》。
财信资产、常勤壹号、财信精信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期
间,财信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0 万股(其中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30 万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100 万股),常勤壹号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0 万股(其中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 30 万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0 万股),财信精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 万股,三者合计持股比例从 6.17%减少
至 5.87%,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 1%刻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 1%刻度的具体情况
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 省 长沙 高 新区岳麓西 大道 588 号芯城 科技 园 4 栋
住所 湖南省长沙高新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 栋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4 栋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凯美特气 股票代码 002549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等)
A 股(常勤壹号) 60.00 0.09
A 股(财信精信) 20.00 0.03
A 股(财信资产) 130.00 0.19
合 计 210.00 0.3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不适用
金来源(可多选)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
常勤壹号持有股份 806.8393 1.16 746.8393 1.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财信资产持有股份 2,108.60 3.03 1,978.60 2.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财信精信持有股份 1,376.25 1.98 1,356.25 1.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4,291.6893 6.17 4,081.6893 5.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是? 否□
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常勤壹号、财信资产、财信精
信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
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0%(即不超过 20,860,437 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向、计划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
截至目前,常勤壹号、财信精信、财信资产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 2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未超过计划
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
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
不适用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
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法定期限内不减 不适用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注:部分比例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精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信精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