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司关键岗位,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该外籍
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云
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以 2026 年 4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52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35 元/股。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