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回购注
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应
的减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认,公司已完成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
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5 年 12 月 1 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上
市日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 1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000 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鉴于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已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311,178,8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在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则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1.32-0.17=11.15元/股。
综上,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000 份、拟
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000 股,回购价格
为 11.15 元/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66,900 元,回购资金为
自有资金。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注销该部分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 85,002,708 27.32 -6,000 84,996,708 27.31
无限售条件股 226,176,130 72.68 0 226,176,130 72.69
总股本 311,178,838 100 -6,000 311,172,838 100
注: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
股份结构表为准。
上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6,000 股,公司总股本
将由 311,178,838 股变更为 311,172,838 股,公司将在办理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
制性股票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事宜将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
已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
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依法履行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注销和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合法、合规,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规定
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