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6-019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
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
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的 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
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
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以及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
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
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
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或者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次
授权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经年度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