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3: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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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 《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联生物医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
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
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
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
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
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
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
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
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
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
以下规定: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
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
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股东会决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
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
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事宜;
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
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
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
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亦同。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
项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
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
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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