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0470039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农专字[2026]26000470039 号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董事
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辉环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星辉环材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
制《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星辉环材董事会的
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星辉环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星辉环材《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星辉环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 锋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景裕
中国 广州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
将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 号)核准,公司
截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 48,428,1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的工作,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861.7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94,504.4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250,861.79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29,617.92
回购股份 9,990.25
补充流动资金 116,000.00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15,433.11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0,686.7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110,347.5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9.1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55,608.17 万元;其中:以
前年度使用 155,408.78 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199.39 万元,其中项目投入募
集资金 199.39 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0,686.73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
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
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及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658775259561 134.97
星辉环保材
料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44050165090100001185 10.09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634151095 1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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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15692593888808 45.9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391680100100074812 0.99
合 计 339.16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现金管理类产
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期末余额
合计 110,347.5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110,347.58 万元。其中:于中
国银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29,109.96 万元;
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42,177.07 万
元;于平安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民币 22,774.38 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议案》,公司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原项目建设内容“2 条 7 万吨/年新型聚苯乙烯生产线、
“1 条 15 万吨/年的新型聚苯乙烯生产线及 1 条 2,000 吨/年用于研发的试验线”;原
投资总额“56,357.30 万元”调整为“30,994.23 万元”;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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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57.30 万元”调整为“29,617.92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
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原计划用于上述建设内容的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
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使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 7 月 7 日召
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8,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因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已实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遂将募投项
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 27,945.00 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本次系错误选择银
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节余募集资金 27,945.00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 1:
编制单位: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50,861.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9.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739.3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608.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66%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入进度
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化
(3)=(2)/(1)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0 万吨聚苯新材
是 56,357.30 29,617.92 199.39 29,617.92 100.00% 2022 年 11 月 15.03 否 否
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6,357.30 29,617.92 199.39 29,617.92 - - 15.03 - -
投资项目调整后剩余
- - 26,739.38 - - - - - - -
募集资金(注)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指定用途 否 68,514.24 68,514.24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6,000.00 116,000.00 - 116,000.00 100.00% - - - -
回购股份 否 9,990.25 9,990.25 - 9,990.25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94,504.49 194,504.49 - 125,990.25 - - - - -
合 计 250,861.79 250,861.79 199.39 155,608.17 - - 15.03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 年产 30 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的二期工程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系报告期行业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新增产能未能及
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时消化,产能利用率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2年2月7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3年7月7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10,000万元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4月24日,上述方
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381,172股,成交总金额为9,990.25万元(含交易费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 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容,并将投资总额由原计划 56,357.30 万元调整为 30,994.23 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投入 1,376.31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 29,617.92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16,380.93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16,087.84 万元为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3.09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
发表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事项予以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
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截至结项时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7,992.4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10,686.73 万元,其中 339.16 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10,347.58 万元用于购买现金管
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因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已实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
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遂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 27,945.00 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本次系
错误选择银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 27,945.00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
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注:原计划用于“年产 30 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