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尤振专审字[2026]第 0250 号
关于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审核报告
尤振专审字[2026]第 0250 号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股份”)编制的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
专项审核。
一、 董事会的责任
星光股份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星光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星光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
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星光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星光股份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
四、 其他说明
本审核报告仅供星光股份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适
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股份”)2024 年度聘请的政
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政
旦志远内字第 2500031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政旦志远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具体内容
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星光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
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表明星光股份公司在投资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
缺陷,星光股份公司已就上述缺陷实施了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针对政旦志远在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中提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内容以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开披露。公司持续规范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具体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对外投资管理水平,并
建立了健全常态化检查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